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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,确保广大劳模过上安定、祥和、稳定的春节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武汉市劳动模范生活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武工[2012]23号)精神,现就做好2017年春节劳模慰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慰问时间
二、慰问对象
所有省市级困难劳模。包括:
1、所有月收入在补助标准线以下的省市劳模;(2016年10月已申报统计,已列入市总慰问数据库中,此次无须重新统计上报)
2、因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花费医药费较多,导致家庭困难的省市劳模;
3、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(如家庭丧失劳动力等)导致家庭困难的省市劳模;
4、家庭领取低保的省市劳模。
三、慰问形式和金额
春节劳模慰问采取市总领导走访慰问和各基层工会慰问相结合。慰问金额每人2000元,所需资金从市劳模专项资金中列支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思想高度重视。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劳模,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模的关心关怀,事关劳模群体的稳定,是一项惠及劳模的民心工程。各级工会要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,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对困难劳模要一户不漏,切实走访慰问到位。
(二)严格申报对象。各单位要按要求申报,认真审核慰问对象资格,防止错报漏报现象发生。
(三)申报时间。各单位务必于于
联系人:尤娜,联系电话:82220405。
附件:2017年春节困难劳模慰问申报表。
江岸区教育工会